科创板周报 | 这真的是专利证券化吗?(1228-0103)

发布时间:2021-01-11 作者:谈科创论知产 来源:谈科创论知产 阅读量:1569

导读

截止到202113日,科创板总计申报企业535家。其中,终止71家(含终止注册、不予注册),上市企业215家。

 

1.新增上市企业1——惠泰医疗,主营产品为电生理产品、冠脉通路及外周血管介入产品,首日涨幅245%

2.新增终止企无人驾驶和新能源汽车有关。禾赛科技核心产品为激光雷达,具体应用领域包括自动驾驶汽车、新型服务机器人等,投资方百度持股7.88%;振华新材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等提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4.审核状态或材料更新企业39——四方光电、生益电子、凯因科技三家企业分别注册生效,皓元医药因“第三方专利期产品”经历暂缓审议后,重新审议过会。

本周,我们来谈谈“专利证券化”。

在科创板中,有个很有意思的案例:某发行人将发明专利以独占许可方式许可给融资租赁公司,该融资租赁公司又以独占许可方式将前述发明专利的反许可给了发行人。

我把我的专利许可给别人,再由别人许可给我?这样“二次授权”是为什么?

从公开信息了解到,2020年3月3日,浦东科创1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成功发行。该计划以上海浦创龙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原始权益人,以原始权益人依据专利许可合同对专利客户享有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支付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其他从权利及附属担保权益为基础资产。入池的基础资产基于9家高新技术企业合计60个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优先级发行利率3.59%,首期向企业发放资金3800万元,其中30%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开头提到的发行人就是9家企业之一。

原来,此“二次授权”操作,是为进行专利证券化,给企业融资:

权利人把专利独占许可给机构,从机构处获得了一笔“许可费”,也就是获得了一笔融资;机构同时又把专利二次独占许可给权利人,从权利人处获得了“许可费”的债权,依此债权,机构与权利人约定定期支付专利使用费,也就是偿还机构提供的本息。进而,机构以上述专利许可的债权为担保发行证券。

 

从上交所的角度,审核关注重点是该“二次授权”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合同是否有效,发行人是否有还款风险等等。

 

从我们的角度,想讨论下,这个真的是“专利证券化”吗

 

首先,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什么?

 

知识产权证券化本质上是资产担保证券的一种特殊类型,所谓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发起人以知识产权未来可产生的现金流量(包括预期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和已签署许可合同中保证支付的使用费)作为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转移给一个特别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由后者来发行以该基础资产为担保的可流通权利凭证,据以融资的过程[1]。

 

通常所说的专利证券化,是专利权权利证券化和专利权债权证券化。简单一点讲,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要么是还未对外授权,未来对外授权能产生预期收益的专利权利;要么是专利已对外授权的许可费收益权的债权[2]。

 

专利证券化的本质是让创新企业用真正有价值的专利资产融资,盘活专利资产。优质的专利资产有其可预见的收益价值,但该价值有不确定性及短期无法变现性,企业将获得该价值的权利给到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评估该价值后,一方面给企业融资,一方面以未来潜在价值收益为担保发行证券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前收益变现,不再承担未来不确定的风险收益,而机构获得了未来的风险收益。高风险高回报,当基础资产是真正有价值的专利,以及机构的专利运营能力可以足够盘活资产的情况下,机构则有希望有效控制风险,证券投资者有回报,机构也可以实现高收益。反之,专利证券化将面临失败。

 

那么,在上述“二次授权”的行为中,专利持有者既拿到了钱又可以实施自己的专利,“专利使用权没有发生变化,专利所有权也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而且也无法起到盘活专利的作用,只是简单的融资行为”[2]。

 

虽然企业成功融资,但专利在其中只是走了一个过场,钱还是要还的,本质仍然是一场“借贷”。融资背后看的不是专利价值,看的仍是企业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因此,“二次授权”模式“在很多学者的眼中不认为是真正的专利证券化,认为只是借用了专利权证券化的外壳”[2]。

 

其实,在上述债权的发行之前,2019年9月11日,“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交所成功发行设立。该证券发行规模3.01亿,持有11家企业的专利许可合同债权,其模式也是企业与机构的“二次授权”方式。

 

当然,融资难是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尤其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上述“二次授权”方式的专利证券化,确实为不少优质企业提供了资金扶持,助力创新企业发展。但仍希望看到,随着科创企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随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逐步显现,未来我们国家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专利证券化”。

 

参考文献:

[1]董涛著:《知识产权证券化制度研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2]《我国专利证券化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刘玉星,江西财经大学,2020年6月。